近日,一位叫吴志强的四川打工者打来热线反映,他连同8名工人为一处工地打工,干了十几个月结帐时,工头却以不是其公司成员为由,拒开工资。吴说,他之前因为疏忽没有与公司签约。
记者就此事向其住处所在海淀区劳动局了解情况时,劳动局方面说,如果当事人与所在之处签有证明其在这儿工作任何证据,都可以由劳动局代其追讨工资。但如果无法证明,追讨起来就会十分困难,因此提醒打工人员找工作时要签好就工合同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滕王阁景区减免门票,掌声响起来
[值班总编推荐] 筑牢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文化根基 ...
[值班总编推荐]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 ...
蜀道:一通百通的文明意象
【详细】
黄西蒙:姽婳将军之谜——黛玉的命运之歌
处理好地方旅游业发展中的三组关系
如何理解、继承和发扬红色精神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